記者從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廣清公積金幫扶貸款條件將進一步放寬,取消了“清遠市戶籍或?qū)嶋H派駐清遠市工作”、“在清遠市沒有住房”兩個限制條件,其他貸款條件不變。
廣清公積金互貸成為兩地市民置業(yè)的重要推手。據(jù)了解,放寬后,貸款對象需同時符合三個條件:在廣州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符合清遠市購房條件,在清遠市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符合廣州市住房的其他規(guī)定。
如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40萬元,夫妻雙方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具體參照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期最高貸款額度標準)
而對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擁有一套住房但無貸款記錄或者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jié)清相應(yīng)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已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jié)清相應(yīng)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則暫停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