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提取規(guī)定》優(yōu)化調整的內容包括:市民租房、購房、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不僅降低,時間限制也大尺度放寬;原住房公積金存量資金的提取也將采取“老錢老辦法”,住房公積金還可用來交裝修費、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等。
公積金提取方法
根據《提取規(guī)定》,職工申請?zhí)崛∽》抗e金,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臺申報并預約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網點辦理業(yè)務。用于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yè)務辦理協議后,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臺在線辦理。
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準予提取的,由受公積金中心委托的商業(yè)銀行辦理支付手續(xù),銀行直接將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
所需基本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身份證;
3、《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公積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guī)定》(下稱《提取規(guī)定》)。該《提取規(guī)定》有效期為2年,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guī)定進一步降低了提取門檻。
1、租房提取
無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規(guī)定》:“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zhí)崛纱?;當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額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span>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議,《提取規(guī)定》取消了1000元的額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的要求,僅要求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并誠信申報。
2、購房提取
限制進一步放寬
《提取規(guī)定》:“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span>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購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見,《提取規(guī)定》放寬了限制。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凡是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
按照《提取規(guī)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據等憑證時間符合要求,還是可以提取60%的;該項規(guī)定僅是對2010年9月30日后購買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異地買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據等憑證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選擇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時,《提取規(guī)定》取消了票據等憑證出具時間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請?zhí)崛r間與憑證出具時間相隔在兩年以內的要求。因此,職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請?zhí)崛?,其購房有關憑證出具時間最早可從2009年9月開始算。
此外,繳存職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內還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規(guī)定申請購房提取。
3、還貸提取
首套房可提實際還貸額
《提取規(guī)定》:“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span>
解讀:征求意見稿中,凡是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應繳額提取且不得超過實際還貸額。
按照《提取規(guī)定》,有兩個新變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還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購買的第三套房提??;二是首套房按月實際還貸額提取。
4、留存額
3個月降為1個月
《提取規(guī)定》:“職工按照本章規(guī)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應低于職工申請當月的月應繳存額?!?/span>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降低留存額的意見,《提取規(guī)定》將留存額由3個月降為1個月。住房公積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特點。保存留存額的規(guī)定主要是為體現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原則,即將留存下來的資金,用以確保和滿足后續(xù)職工購房貸款的資金需求。從各地住房公積金實踐的發(fā)展過程來看,其住房公積金留存額均是從多到少;同樣隨著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斷發(fā)展,不久的將來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留存額也將逐步降低,甚至可能取消。
5、住房消費
裝修也可用公積金
《提取規(guī)定》:“用于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應當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12個月,每年度可以申請?zhí)崛∫淮?,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zhí)崛∏?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當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額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
本規(guī)定中所稱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住房物業(yè)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qū)加裝電梯費等其他未納入本規(guī)定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業(yè)費提取額度的意見,《提取規(guī)定》新增了其他住房消費這一提取情形。將住房物業(yè)服務費、裝修費、日常收取的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舊住宅區(qū)加裝電梯費以及其他不符合購房、租房、還貸提取條件要求的住房消費情形納入到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職工只需到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網點簽訂網上業(yè)務辦理協議,就能每年在網上辦理提取手續(xù),提取申請時間段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相關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住房:
一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二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契稅稅票;
2、購買性(保障性)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和專用收據;
3、異地購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和購房發(fā)票或者契稅稅票;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提交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證明;按月還貸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按月還貸委托提取協議書;
5、建造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土地權屬證明、市規(guī)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用地批復、報建批復或者其他批準證明文件、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fā)票;
6、翻建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規(guī)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復或者其他批準證明文件、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fā)票;
7、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建設部門或者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fā)票。
8、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
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費:
僅需提交基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