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2023年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計算標準的通知
法[2023] 7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國家統(tǒng)計局2023年5月9日公布,2022年全國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14 029元,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計算公式,平均工資為436.89元。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各級人民法院自2023年5月10日起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時,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按照每日436.89元計算.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zhí)行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