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學位 |
依據(jù) |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人事局深圳市海外留學人才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
數(shù)量及方式 | 無數(shù)量限制,符合條件者即可。 |
條 件 |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以上非深戶籍人員,但符合以下條件人員除外: 1、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xù)居住滿十二個月,且在特區(qū)參加社會保險連續(xù)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 2、屬于“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資格認定的高層次專業(yè)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或者“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
申請材料 | (一)申請人身份證。(收復印件) (二)申請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收復印件) (三)申請人以下任意一種學歷驗證證明(收復印件) 1、《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陸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請確保提交紙質材料時該備案表還在網上核查有效期內)。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學歷為中外合作辦學學歷的,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ㄋ模┥暾埲艘韵氯我庖环N學位驗證證明。(收復印件) 1、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征信部出具的學位驗證證明。 2、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 ?。ㄎ澹┤缟暾埲藢W歷、學位證書所記載的信息與本人目前身份證信息不一致(如出生年月、姓名),或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在相關網站上無法直接核實,需按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提供學籍檔案、相關單位證明等材料。 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
申請表格 | 本事項無辦事表格 |
申請受理機關 |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27至34號窗口); 咨詢及投訴電話:12333。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聯(lián)系電話 | 12333 |
程 序 | (一)申請人先根據(jù)要求取得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 (二)申請人或工作單位經辦人提交資料到指定窗口,工作人員按要求通過網上系統(tǒng)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錄入系統(tǒng)。 (三)申請人直接到公安部門申領居住證,公安部門將需要核查的人員信息發(fā)送至我局,我局系統(tǒng)自動將學歷學位核實結果反饋給公安部門。 業(yè)務流程圖詳見附件。 |
時 限 | 如學歷、學位證書信息與本人目前身份證信息一致,且在相關網站上可直接核實驗證證明的申請,辦理時限為1個工作日。 其余情形,根據(jù)核實工作實際需要確定。 |
救濟權利 | 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具有:陳述權、申訴權、申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權利。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jù)國家法規(guī)進行調整。 |
法律效力 | 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的“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以上人員”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實學歷學位后,可直接申領居住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