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3月30日訊(記者 張釗)記者30日從深圳市公安局獲悉,為進一步提升居民身份證管理服務水平,方便符合相關受理條件的省內異地戶籍居民在深圳就近地換領或補領居民身份證,市公安局決定從3月3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正式啟動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工作。
據了解,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業(yè)務包括有效期屆滿換領、損壞換領或丟失補領三種,適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請時,在本市連續(xù)居住登記時間滿6個月或近一年內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或在本市小學、中學(含全日制技校、職校)或全日制大學在讀的非深戶省內戶籍居民。
目前,深圳市的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辦理實行全預約全城通辦的申辦方式,即登陸互聯(lián)網“深圳市公安局戶政預約平臺”(http://203.91.43.52:8097/wsyy/)或撥打114電話進行預約受理,自愿選擇全市任一受理點辦理。預約成功后,申請人(監(jiān)護人)持互聯(lián)網預約受理號、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zhí)》、監(jiān)護人證明材料(監(jiān)護人代辦需提供,如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等,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不需提供)、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本市在校學生需提供)按照預約時間前往預約受理點辦理,辦證時限為三十個工作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預約受理時,申請人可自愿選擇到受理窗口領取證件或自費郵政快遞送證。
據介紹,除解決了申請人往返戶籍地和居住地辦證取證的麻煩、縮短證件更換時間等便利外,本市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從申請材料和居住地限制兩個方面進行了突破,呈現(xiàn)兩大特點:一是全預約受理。即申請人直接登陸“深圳市公安局戶政預約平臺”進行異地居民身份證預受理,不需往返公安戶政窗口咨詢了解受理條件和材料,不需到、居住登記部門辦理證明材料(在讀學生仍需到就讀學校打印學籍表或出具在讀證明);二是全城通辦。即不受居住地限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結合自身實際,選擇離自己工作、生活較近,或者辦事人員較少的全市任一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辦理。
溫馨提示
(一)異地居民身份證制證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有效期滿換領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本市無額外收費。
(二)根據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的要求,具有以下五種情形的異地居民身份證申請將不予受理,申請人仍需回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
1.在廣東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或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屆滿時間超過三個月,無正當換領理由的;
2.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與公安機關登記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證圖像信息準確性無法確定的;
3.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難以確認身份的;
4.申請人戶籍被原籍公安機關鎖定限制,或屬在逃人員,或有不良信用記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人員,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記錄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等)的;
5.其他公安機關要求不予受理的。
(三)如遇網絡問題無法預約受理,可備齊申請材料,到就近的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由工作人員幫助預約受理;
(四)按照公安部計劃安排,省外戶籍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預計于今年7月啟動,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將同時實施。
(五)業(yè)務咨詢請撥打深圳戶政熱線0755-84465000。
省外戶籍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預計今年7月啟動
根據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部署,經過前期相關準備工作,深圳市公安局決定從2016年3月3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正式啟動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工作。
哪些人可享受新政
深圳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業(yè)務包括有效期屆滿換領、損壞換領或丟失補領3種,適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請時,在本市連續(xù)居住登記時間滿6個月或近一年內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或在本市小學、中學(含全日制技校、職校)或全日制大學在讀的非深戶省內戶籍居民。
辦理方式所需材料有哪些
“深圳市的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辦理實行全預約全城通辦的申辦方式,即登錄互聯(lián)網深圳市公安局戶政預約平臺(http://203.91.43.52:8097/wsyy/)或撥打114電話進行預約受理,自愿選擇全市任一受理點辦理?!?/span>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預約成功后,申請人(監(jiān)護人)持互聯(lián)網預約受理號、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zhí)》、監(jiān)護人證明材料(監(jiān)護人代辦需提供,如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等,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不需提供)、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本市在校學生需提供)按照預約時間前往預約受理點辦理,辦證時限為30個工作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
預約受理時,申請人可自愿選擇到受理窗口領取證件或自費郵政快遞送證。
4月起居住證可申辦護照等證件
公安部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民利民措施。也就是說,4月1日起,居住證持有人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深圳一年多次“個人旅游”簽注除外)以及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赴臺定居除外),其他申請材料與當地戶籍居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