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區(qū)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隨遷申請并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zhí),自受理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上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門審批;
被投靠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戶籍在羅湖、福田、南山、鹽田、光明、坪山六區(qū)的到公安分局戶政窗口;戶籍在寶安、龍崗兩區(qū)的到公安派出所戶政窗口)。
分局 地址 聯系電話/投訴電話
福田分局 福田區(qū)福強路金地工業(yè)區(qū)106棟 82923357
羅湖分局 羅湖區(qū)湖貝路2000號二樓綜合受理大廳 84460482 84460483
南山分局 南山區(qū)深南大道10388號 84466097
鹽田分局 鹽田區(qū)沙頭角官上路6號 84460803
寶安分局 寶安區(qū)前進一路139號 84456968
龍崗分局 龍崗中心城德政路6號 84468233
光明分局 光明新區(qū)牛山路2號光明公安分局大院內 88211303
坪山分局 坪山新區(qū)龍坪路1號 84443018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市政府下達的人口機械增長指標按申請類別、受理時間先后順序審批,在三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三)申請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執(zhí)和身份證到指定機關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并在《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并在《遷移證明》有效期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遷移證明》、結婚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zhí)、一張二代證標準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并現場攝像。成年申請人和16周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需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并申請。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入戶可由監(jiān)護人***,但涉及收養(yǎng)、雙胞胎等較特殊情況時,未成年人應到場并現場攝像。申請人根據入戶地選擇情況需分別提供結婚證、配偶戶口簿、相應房產證核驗。其中,提供《戶主關于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的,須戶主或業(yè)主同時到場確認;
(四)申請人虛假申報或騙取、偽造證件、證明材料的,不予審核(批),納入城市征信系統,兩年后方可重新申請。
備注:可先填寫網上受理表,再到派出所辦理。 (非必要) 受理地址:http://203.91.43.52:8081/Default.aspx
按入戶申請的受理時間順序安排審批,從受理之日起,五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指標數辦理準遷,如當年入戶指標使用完畢,須順延至下一年度辦理。調查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審批同意遷入的,簽發(fā)《準予遷入證明》,一次性40天內有效。
受理狀態(tài)查詢網址:http://203.91.43.52:8081/Search.aspx
審批同意遷入的,簽發(fā)《準予遷入證明》,一次性40天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