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一〇六號)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決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決定》經(jīng)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18年3月30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3月30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決定
(2018年3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議案》,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暫停向全市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征收欠薪保障費。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