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分紅、津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它所得。
工資薪金,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從2011年9月1日起,起征點為3500元)。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3%至45%)計繳個人所得稅。
三費一金是指費、醫(yī)保費、養(yǎng)老費和住房公積金
個稅稅率表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中國公民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3500,(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48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個人稅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后,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shù)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 ?。üべY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shù) | 含稅級距 | 不含稅級距 | 稅率 | 速算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不超過1455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①表中所列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guī)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②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例:王某當月取得工資收入94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3500元,則 王某當月應納稅所得額=9400-1000-3500=49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4900×20%-555=425元。